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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後奧運金牌不再單純只有女性與男性?

2024巴黎奧運在在展現法國的自由,多元與創意的內核精神。對於女性力量的推崇及性別政治的實踐,對於某些參賽選手的性別爭議,讓本屆奧運不失為與社會溝通某些價值觀的場域。

阿爾及利亞拳擊手哈利夫在女子66公斤級拳擊決賽中,擊敗中國選手楊柳,奪得金牌。我選手林郁婷在57公斤級決賽,擊敗波蘭女拳手塞琳梅塔,奪得金牌。她們兩人都是「性發育差異(DSD)」的情況,意思是「不典型的染色體,性腺或解剖學上的性別發育異常」。她們在性別爭議中一路走來,堅持不懈,奮鬥過程令人感動。

2023年,國際拳擊協會(IBA)就以未通過性別資格測試為由,禁止她二人參加女子組比賽。而國際奧委會則剔除國際拳擊協會的監督資格及選手審查資格,因其主要贊助商為俄羅斯的石化集團,也具有政治正確的考量。因此,國際奧委會認為國際拳擊協會的決議,不具參考價值。依照國際奧委會目前的規定,只要參賽選手護照性別為女性,且通過藥檢,她們就可以用女性性別,參加女子組比賽。

不過,國際奧委會關於選手性別的規定,在未來恐將面臨挑戰。英國通過《性別認同改革法》,英國公民可自由選擇自己認同的性別,作為護照上的登記性別,無須再提出手術證明或醫師診斷證明。也就是說,依照奧運會現行規定,未來在可以有性別認同為女性的生理男性,參加女子組比賽項目;或可能較少的性別認同為男性的生理女性,參加男子組比賽項目。據悉,西班牙也打算跟進這項被視為進步的立法。

若果真如此,該如何來保障比賽的公平性?或許可參考世界田徑總會(IAAF)的做法。2009年,南非田徑運動員賽曼雅(Caster Semenya)在柏林世錦賽奪魁。她是極少見的雙性人,曾因睪固酮濃度過高,遭世界田徑總會(IAAF)禁止參加比賽。

依照世界田徑總會舊有規定,跨性別運動員參賽須完成變性手術及至少兩年以上的賀爾蒙治療,也就是說,運動員只能以男性或女性的性別參賽。若由男變女,須將體內睪固酮含量降至某一標準以下,才能在女子組出賽。

賽曼雅認為這種規定是歧視,向國際體育仲裁庭(CAS)提出申訴。國際體育仲裁庭作最後作出裁決,允許世界田徑總會在部分項目,強制限制女性運動員的睪固酮數值,並稱「為保護女性運動員的整體性,這是必要之惡」。塞曼亞接受此要求,並在2011大邱世界田徑賽以及2012年倫敦奧運排名第二,贏得毫無爭議。

上述規定雖然反覆遭遇性別運動人士及衛道人士的挑戰,但迄今尚未獲得奧運會採用。大部分的運動競技追求陽剛特質的展現,也經常與男性氣概做連結。我們很欣慰2016年巴西里約奧運時,有56位公開出櫃的LGBTQ運動員,也為英超球員繫上彩虹鞋帶而感動。不過,當運動員不再只有兩種性別,如何讓性別平權不淪為政治正確的口號,不只是作為彰顯進步價值的裝飾品,或許還需歷經更多的思考與辨析,甚至是訴訟與實踐。所有的性別、性向,都有權利以正當的方式站在自己渴望的賽道上,只要前提是真正的公正與公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