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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納・川普「罪」後會贏?有罪之後怎麼辦?(上集)

5月30日川普被紐約州地方法院陪審團宣判有罪,7月11日法官會對川普判出具體刑責。

美國司法體系是由陪審團決定有沒有罪,有罪,再由法官決定具體刑責。無罪,則被告勝出,檢方不得上訴,判刑確定。 有罪被判刑,被告有權提上訴。

7月11日宣判後,川普已聲明會提上訴。所以可預測美國大選投票日11月24日前,依美國的訴訟程序和效率,不容易看到川普是否有罪的判決。 但是,司法判決結果,不妨礙川普參選的權力。

因此,川普一面入獄服刑,一面參選的畫面,應該不會發生。 若真的發生,而且又當選,想一想,服刑期滿前,川普要在監獄宣誓就職?把監獄變白宮在監獄上班執行總統權力加外國領袖來訪,在監獄接見,論世局大勢…,愈想那個畫面愈荒謬。會不會發生,應該是不會。但川普加上美國,誰敢說不會。

有人說,川普可用總統特赦權,特赦自已無罪。但川普所在是紐約州法律,非聯邦罪,所以萬一當上總統的川普,無權特赦自己。

也有人說,把白宮改成監獄,不就解套,這也困難。一、白宮在華盛頓特區,不在紐約。二、其他在白宮上班者改成去監獄工作,大家幹不幹,認不認帳?看來有得吵了。

紐約時報也導分析說,法官不會判必須入監服刑的刑期,而可能是緩刑、罰鍰、社區服務等,因為依照美國法律規定,只要是一屆總統,特勤局必須終身保護。若一判刑必須服刑,特勤局幹員也必須入獄,隨時貼身保護川普。川普因犯罪必須服刑,特勤局幹員沒犯罪但為職務工作,也必須入獄才能隨行保護,這是什麼跟什麼?

領國家薪水的特勤幹員在監獄24小時行使保鏢任務,只能說ㄙㄨㄟ雖到家。

所以紐時才會說,法官衡量情況,應不會判川普入獄服刑,尤其當他當選之後。但是在美國,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!?

又有人說,川普犯的是紐約州一級商業重罪,一罪一罰共34件,合計136年,川普犯要被關至2160年。這是標準的假信息。首先,川普犯的是ABCDE的E級犯罪是E不是一,是第五級不是第一級,而且E罪最高4年,但不論多少罪,合計不能超過20年。

說了大半天,川普到底犯了什麼罪,而且是34件罪?請看下回分解。